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我校拟调宋梅萍、包海默同志到我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学位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职称 |
工业设计学院 | 宋梅萍 | 女 | 博士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教授 |
工业设计学院 | 包海默 | 男 | 硕士 | 江南大学 | 设计艺术 | 教授 |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调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
地 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方式:
纪检监察室:020-39325774 jwb@gzarts.edu.cn
人事处:020-39362020 rsc@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