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我校拟聘用黄举烽同志,现予以公示。
部门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用工类型 |
后勤管理处 | 校园提升基建工程专技人员 | 黄举烽 | 男 | 本科 | 学士 | 惠州学院 | 协议年薪制 |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5月11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
地 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邮政编码:510006
联 系 电 话:
纪检监察室:020-39325774
人事处:020-39362020
(适逢五一放假期间无法接听来电,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6:30来电)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