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及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美术学府。1953年经教育部批准于湖北武汉创建中南美术专科学校。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目前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教育四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在建校近70年的历程中,涌现出众多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师名家,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
广州美术学院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实施人才战略,以人才为第一资源,拓宽国际化办学视野,开放多元,汇聚英才,为优秀学者提供科研便利和条件支撑,激发人才的学术创造力和学术思想力,大力推进高水平艺术类大学的建设。
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湾区艺术创新系统,打造湾区高水平艺术人才高地,我校启动“著名专家学者引进计划”和“中青年教学骨干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协调能力,师德高尚,学风正派,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
3.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活跃的研究思想,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可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可以胜任研究生导师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著名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中青年教学骨干引进计划”A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青年教学骨干引进计划”B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校学科专业急需、短缺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年龄可适当放宽,同时需符合省人社部门调配的有关规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问题受到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应聘的情形。
(二)“著名专家学者引进计划”条件: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创作方面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标志性重大成就和贡献;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引领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突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领军人才。
(三)“中青年教学骨干引进计划”A类条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在人才培养或学术研究创作方面取得国内外广泛认可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具有保持本学科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成为本学科领域独立学术带头人。国(境)内人员担任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教授或研究员职务,国(境)外人员担任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
(四)“中青年教学骨干引进计划”B类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创作和技术创新能力,在人才培养或学术创作研究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影响力,具有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国(境)内人员担任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务,国(境)外人员担任知名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助理教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
二、招聘学科
艺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与书法、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博物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科学与技术,以及相关相近学科。
三、工作条件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学校将为拟聘人员提供丰厚的福利待遇、优越的工作条件和充分的发展空间。根据拟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以及业绩成果,由学校与拟聘人员确定聘用方式,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落实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行协议年薪制。
(二)条件及待遇
高层次人才对象 | 年薪 (税前) | 购房补贴 (税后) | 过渡期住房 | 科研启动费 | |
著名专家学者 | 80-100万元 | 100-150万元 | 领取购房补贴前,提供专家过渡公寓或2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期限两年。 | 50-100万元 | |
中青年 教学骨干 | A类 | 30-70万元 | 60-100万元 | 20-50万元 | |
B类 | 10-30万元 | 10-60万元 | —— | 10-20万元 |
注:1.年薪根据人员聘用方式确定,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可按国家、省、学校有关政策,根据受聘职务确定工资,也可由学校与受聘方协商确定年薪;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由学校与受聘方协商确定年薪。
2.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具体额度由学校与受聘方协调确定。
3.特别优秀人员,待遇可另议。
四、选聘程序
高层次人才实行常年招聘,随时接洽,评价考核工作安排相对集中,一般每季度一次。欢迎优秀人才自荐,欢迎各单位推荐优秀人才。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登录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zp.gzarts.edu.cn)填写简历进行报名,并上传以下材料:
1.各类证书:包括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任现职的证明,各种专利、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待进入考核或面试环节后,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查验。
2.本人代表性论文(论著)3-5篇(部),创作作品3-5幅。对非创作类专业,作品不作要求。
3.两位同行教授的推荐信。
(二)考核
1.二级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水平、成果的初步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应聘者面试,将结果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2.学校审核小组进行专业审查,通过人员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
3. 学校审批后确定录用结果。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期
全职引进人员首聘聘期一般为8年,柔性引进人员首聘聘期由双方协商约定。
六、联系方式
(一)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宫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86-020-39362160(电话咨询请于工作日8:30-12:00,14:00-16:30联系)
电子邮箱:rscgm@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06
(二)各学院/科研机构联系方式
学院(科研机构)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中国画学院 | 黄老师 | 020-39362041 | ghx@gzarts.edu.cn |
绘画艺术学院 | 何老师 | 020-39362042 | hhys_gafa@163.com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付老师 | 020-39622158 | dsyggysxy@gzarts.edu.cn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杨老师 | 020-39362121 | kmt2018@gzarts.edu.cn |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 方老师 | 020-39322785 | jhxy@gzarts.edu.cn |
工业设计学院 | 王老师 | 020-39362096 | gyxy@gzarts.edu.cn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张老师 | 020-39322029 | sjxy@gzarts.edu.cn |
工艺美术学院 | 谭老师 | 020-39362312 | gymsxy@gzarts.edu.cn |
艺术与人文学院 | 肖老师 | 020-39362038 | Mssx@gzarts.edu.cn |
美术教育学院 | 谭老师 | 020-39362045 | msjyx@gzarts.edu.cn |
城市学院 | 林老师 | 020-84017749 | jxjyxy@gzarts.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梁老师 | 020-39362052 | skb@gzarts.edu.cn |
中国近现代美术研究所 | 黄老师 | 020-39362052 | 21808988@qq.com |
图像与历史高等研究院 | 刘老师 | 020-34003301 | txls2020@gzarts.edu.cn |
美术学研究中心 | 段老师 | 020-39360025 | msxyjjk@126.com |
视觉文化研究中心 | 杜老师 | 020-39362397 | sjwh@gzarts.edu.cn |
新美术馆学研究中心 | 冀老师 | 15872650236 | NewArtMuseology@126.com |
设计思维与社会技术系统设计研究院 | 张老师 | 13917526270 | ziheng.zhang.polimi@gmail.com |